| 外借服务
图书馆外借服务由二个库室组成:专业书库阅览室、社科书库阅览室。
读者必须持阅览证入室进行阅览借阅,入室不得携带包裹,室内不许喧哗,不许饮食。
图书借阅数量按规定执行,教师每次5册,学生每次不得超过3册,社科书库内图书可借阅2-5册,所有图书借阅期限为30天,不可以续借,不可以代借代还。
选取图书应轻拿轻放,不得对图书进行涂改,切割页面等不道德行为,借阅图书前发现有破损应提前声明,还书时发现图书破损即按《污损及丢失图书赔偿制度》处理。丢失图书赔偿金额按版本及藏书数量为标准10-60倍赔偿。
如有疑问请咨询借阅服务人员。
阅览服务
图书馆阅览服务不包括各外借书库,由期刊阅览室,画册阅览室,特藏阅览室三个部门组成。
读者须持证进入期刊或画册阅览室,禁止携带书包及摄录象机。
每次选阅图书不得超过2册,阅览后按图书所标记颜色类别归放原处。所有期刊、画册的图片资料不得私自拍照,复印。
特藏阅览室主要为教师的教学和科研服务,不对学生读者开放。
复制服务
复印室位于图书馆三楼南侧画册阅览室内,主要为本院师生复印教学、科研、学习和工作需要的本馆馆藏期刊、图书资料。
凡公费复印,必须有本人签名方可复印,并经各系、处、室负责人批准,分次或半年到馆办理转帐手续。私人复印资料,须按所印资料的规格、数量由工作人员登记,复印者签字交费。
一般情况下,复印者需要排队按先后顺序复印,遇到有特殊情况,说明原因后可以先急后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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